中阳县下枣林乡2014年决算及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
2016-06-06 10:37  中阳县下枣林乡

一、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

2014年,我乡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,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总揽,认真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以保工资、保运转、保稳定、保重点为目标,坚持依法理财,大力组织财政收入,稳步推进了农村税费改革,切实加强了财政管理,科学合理调度资金,不断优化支出结构,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,保证了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正常发展。

(一)收入情况

2014年乡财政总收入733.5万元,其中预算内收入733.5万元。

(二)支出情况

2014年我乡财政总支出为651.5万元,其中,

1.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.9万元(包括政府机关经费支出38.1万元、统计事务支出8.1万元、财政事务支出8.2万元、老党员老干部支出23.5万元);

2.救灾支出12万元;

3.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14.5万元;

4.退耕还林支出167.1万元;

5.农林水支出380万元,(包括农业行政运行238.0万元、农资补贴19.8万元、对村委会支出84.4万元、维修费支出8.9万元、林业行政运行支出28.9万元)。

(三)收支结余情况

2014年收支结余82万元,(包括人大经费1.2万元、公会经费1.7万元、政协经费1万元、政府网站建设及宣传制作费8万元、农发金5万元、房屋维修资金65.1万元),以上结余资金结转到2015年使用。

二、2015年财政预算

2(一)预算收入情况

预算收入485.6万元。

(二)预算支出情况

1.个人工资部分339.2万元(包括乡政府公务员18人、村官7人、林业7人、计生3人、财政1人、农业2人、统计2人、退休25人共65人的全年工资);

2.计生经费即计生转移支付款1.9万元;

3.村级管理费即村级转移支付款84.5万元;

4.维修费及基础设施建设费14万元;

5.办公用品购置费8万元;

6.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;

7.宣传费6万元;

8.纪检办案经费5万元;

9.城乡环境整治费10万元。

上述财政预算收支是根据我乡是县财政局的一个预算单位和我乡2015年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县级财力情况综合制定的,并得到县财政局的批复同意。

另外强调一点有关农、林、水、交通、扶贫等项目资金都列入县直部门预算中,不在乡镇预算中编列。

2015年财政工作任重道远,充满希望。我们将认真落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充分发挥财政蓄水池、稳定器的作用,为我乡经济和社会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做出不懈努力。

(一)坚持以人为本

积极参与国家对农村的财政资金的管理。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均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和农业的发展、各级政府加大对“三农”资金的倾斜、各级财政逐步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政策环境下,我们基层财政部门要不负时代重任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,腾出更多时间与精力,积极参与国家对农村的财政资金管理,为群众搞好退耕还林、粮食直补和良种补帖、低保、农机具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。

(二)强化财政监督,规范财政秩序

在各级财政加大对农业投入的政策环境下,2015年我们必须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同时,加强财政资金监管,严肃财经纪律,建立健全有关制度,规范财政秩序,提高资金效益,建立更加严格、科学、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,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、村级管理费、整村推进款等涉农项目资金管好用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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